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果公告

2026-02-09 163

铜陵学院2026年贷款银行遴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铜陵学院2026年贷款银行遴选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SZB2026015

二、项目名称:铜陵学院2026年贷款银行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9号

中标(成交)金额: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66 基点(BP)

 

供应商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与烟墩路交口C-01地块滨湖时代广场C2幢商业101-106室、办公6、24-25、34-40层、C3幢301、302、307-309室

中标(成交)金额: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66基点(BP)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建龙支行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88号

中标(成交)金额: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66基点(BP)             

四、主要标的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服务类

名称:铜陵学院2026年贷款银行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36个月

服务标准: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服务类

名称:铜陵学院2026年贷款银行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人需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建龙支行

服务类

名称:铜陵学院2026年贷款银行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三年期,具体服务时间依据铜陵学院贷款支用和贷款到期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我行本次拟给予铜陵学院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贷款资金全部用于铜陵学院日常经营周转。

①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人民币35000万元。②放款要求。合作有效期内,学校根据资金使用需求进行贷款。中标行在接到学校贷款需求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放款工作。③贷款期限。贷款期限3年,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具体偿还方式: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合同约定执行,且遵守国家流动资金贷款相关政策要求)。在贷款期限内,铜陵学院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状况,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且不视为违约。报价说明。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66基点(BP)执行(实际按照谈判最终报价表执行)。贷款利息计算方式。单利计算。方案有关要求。我行能够遵守国家流动资金贷款相关政策要求。根据需要,学校可以跨行调度贷款资金,我行将不以任何理由进行限制。我行符合有权限审批或有权限直接向总行或分行报批贷款所需债权融资额度的银行要求。近三年内,我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且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五、评审专家名单:佘卫华、刘久生、程旭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学院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四路1335号

联系方式:0562-5883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20#楼

联系方式:0562-2828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2-2828170、1820562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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