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果公告

2026-04-21 62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TSCG-202604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慕星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肥西路与望江西路交口硅谷大厦B座2523室  

中标(成交)金额: 110000.00 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全面衔接国家、省、市“十五五”文化旅游相关规划部署,紧扣我县文旅发展现状与资源禀赋,研究制定贴合实际的文旅体融合发展规划,明确可操作、可见效的项目布局方案,完成《濉溪县“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9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阶段提交成果并完成报审。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相山区桓谭路55号蓝湖绿城41幢1402 ,联系方式:1539958912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 濉溪县沱河路167号  

联系方式: 丁桂莉   0561-6074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财富大厦10楼1088室 

联系方式: 关雪梅  1539958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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